通知公告 news
关于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分享到:】  【关闭

关于开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科产〔201417

 

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杜绝违规操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401号)的要求,决定在集团所属全资、控股企业中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产业集团直接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

二、自查内容

是否存在国有资产监督考核缺位问题;是否存在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游离在监管体系之外;是否按照“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原则,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存在“一手经商、一手办学”的问题;是否存在企业负责人违规兼职和廉洁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改制不规范,或因企业改制、资产重组、股权转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是否存在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和清产核资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问题。

三、工作要求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力量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落实配套措施。

2)各企业要严格对照《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及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对照如下国有资产管理事项逐项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包括:

1. 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2. 企业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重大事项;

3. 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转让重大财产,进行大额捐赠、上市等重大事项;

4. 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登记、企业改制;

5.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6. 国有产权协议转让;

7. 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

8. 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

9. 股权激励;

10. 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

11. 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12.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

13.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14. 企业负责人违规兼职和廉洁履职情况;

15. 近三年企业分配和上缴利润情况。

3)产业集团将对各企业自查自纠结果进行抽查,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4)各企业务必于831日前将本单位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及电子版报至产业集团投资与资产管理部。(联系人:叶雯琦,电话87522502-892,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企业名单

 

2014814

 

附件:

企业名单

1. 武汉华中大技术转移有限公司

2.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3. 武汉华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 武汉华宏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5. 武汉华中科大建筑设计研究院

6. 华中理工大学印刷厂

7. 武汉华大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8. 武汉华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 武汉华科机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0. 武汉鸿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 武汉华科信息中心有限公司

12. 武汉华科智能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13. 武汉城苑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14. 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15. 武汉华工创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 武汉华工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17. 武汉同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8. 武汉神阳饮品有限公司

19. 武汉开目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 武汉精典风景园林有限公司

21. 武汉华工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

22.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4. 武汉华工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5. 武汉天喻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6. 温州华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7. 深圳市华科兆恒科技有限公司

热点链接LINKS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876号华工科技产业大厦10层(430074)
Copyright©2014 华中科技大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rved
    技术支持: